要办理县级以上贫困证明,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带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证实系贫困家庭的证明,凭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区人民政府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加盖民政公章,然后再到县(市)民政局出意见,加盖民政局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