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影响的持续深入和数字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平台型组织已经成为经济结构变化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平台在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不仅新生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发挥平台的作用,就是一些传统的企业在数字化技术基础上,也在向平台功能转化。这种发展趋势正在改变传统的就业格局,平台在不断催生新岗位新职业的同时,也在发挥着社会就业孵化器的职能。
这给社交商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对直销行业来说,能否顺应平台经济发展的趋势,能否将曾经的优势在互联网影响下持续发挥出来,能否摒弃以往在发展模式上的弊病,融入平台经济的历史趋势中,是一个重大的考验。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在传统经济中很接近一个涉众的创业平台。全球直销公司与直销员的关系都不是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这使得直销公司提供的市场计划类似一个平台工具一样,谁都可以参与。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类似直销这样的平台并不多。
平台的重要性今天已经得到高度认可,特别是平台经济所带来的新的就业模式,尽管也存在问题,但是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越来越明显。2**9年年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快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今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
我们将可以收集、处理并传输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等经济活动信息的一般性数字化基础设施,称为数字平台,它为数字化的人类生产与再生产活动提供基础性的算力、数据存储、工具和规则。那些运营和维护数字平台,并依赖数字平台参与社会经济运行的新型企业组织,可称为平台组织。平台组织通常采用的是依托实体交易场所或虚拟交易空间,吸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因素加入,并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之间进行交易或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商业模式。按照这种定义,相当多的互联网企业都是平台经济模式,而有一些传统企业在数字基础上也可以发展为平台企业。
与平台合作而不是让平台雇佣为特点的就业模式是平台促进就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信息通讯大幅便利的背景下,企业的服务和生产活动皆可以成为外包的对象,于是传统的劳动过程被重塑,传统的那种固定于某一个机构的岗位上就业的模式正在被多元化的就业模式所替代。2**8年底,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三新”增加值数据——2**7年全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为*29578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达*5.7%。人社部此前在统计参加养老保险人群时发现,全国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越来越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8年)》显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中国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数字经济每***个就业人口,72个为升级原有就业,28个为新增就业岗位。
平台型组织对社会就业的贡献与传统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不同。平台提供的是一种就业生态,所以其带动的就业机会更多的是一种赋能型的就业,而传统经济中的企业提供就业机会通常为岗位型就业。赋能型就业是一个开放的机会,一般说来并不是一个典型的岗位,例如销售、外卖以及任务,响应者可自己选择,并自己按照不同工作的要求去完成任务,平台除了提供机会外,通常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即所谓的赋能,帮助响应者不断进步,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可能成长为一个自主的业者,登记成为一个个体工商户,甚至创办自己的企业。平台提供的机会以及提供的服务,起到了孵化器的作用。这就是平台型组织与新个体经济发展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2*2*年*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8年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平台带动就业人数首超4***万。以目前国内的平台经济体阿里巴巴为例,如果以“获得收入机会”作为“就业机会”的测算口径,在过去一年,阿里巴巴创造了约4*82万个就业机会,其中包括约*558万个交易型就业机会,约2524万个带动型就业机会,在人社部今年4月公布的**个新职业中,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等,都是数字经济直接创造的职业。推动整个行业数字化升级,不断做大平台经济的价值,建设城市商业基础设施,赋能中小本地商户,为他们创造新就业形态、提供实现梦想的舞台,为消费者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是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推动新增海量就业机会的最有效途径。
直销行业的发展模式,客观上也具有促进就业的作用。本来,直销是一种销售产品的零售方式,其销售对象是终端消费者,其销售通路是直销人员,而直销公司则通过一套完整的服务系统支持直销人员的销售活动,本身则并不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以此来避免与直销人员的竞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直销模式逐步演进为一个拥有消费者和直销人员的庞大体系,在直销公司注册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是消费者,一部分是既以折扣消费产品也推销产品的兼职销售人员,还有一部分是专门以销售产品为主的创业者。在美国直销协会公布的数据中,*86*万注册直销从业人员中,约有接近一半的人即9**万人是不活跃的,即在一个统计时期内没有购买和销售行为的,4**万人是折扣商品的购买者,仅约有9*万人是全职从事直销的,其余的47*万人是兼职从事,即有自己的正式职业而可能偶有销售。在台湾直销行业的调查中,以消费为主的人在直销公司注册人员的占比一直在提高,从*992年的*5%上升到2**2年的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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